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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 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浑南区 点击次数:221 发布时间:2018-12-1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浑南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

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沈阳市农经委关于印发沈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农机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1.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总结经验,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2.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稳步推进、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指标具有权威性、获取方便,评估方法和程序务实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同时对每个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从而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综合评价。

二、考核对象、内容与指标

本方案考核对象为全区7个农机购置补贴功能园区的农机化主管部门。

考核内容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扣分项及一票否决。

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

三、绩效考核方法

评估工作按照考核对象本级自评,区农发局组织核查和综合评估。

1.本级自评

由各考核对象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对本级的各项管理工作自评打分。

2.查验核实

区农发局成立评估小组,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考核对象的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

资料审查。对各考核对象报送的绩效自评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考核对象补充相关材料。

实地考核。组成相关单位参加的联合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考核对象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与功能园区自评分差异较大的,将进一步沟通确认,确保结果客观可靠。

3.综合评估

评估小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和日常工作的实际表现情况,评出优秀(得分≥90)、良好(80≤得分<90)、一般(70≤得分<80)、较差(得分<70)四个档次,形成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报市农经委审定。

四、进度安排

每年10月20日前,各考核对象完成自评工作,报送自评报告和评分表。

10月30日前,区农发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11月5日前,区农发局完成综合评价报告。

五、结果运用

依据考核结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安排挂钩。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农发局农机办为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责任处室,负责对功能园区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县级的绩效考核。各功能园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考核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牵头部门,对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认真组织当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指导功能园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扩大延伸绩效管理的工作效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各功能园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农发局将组织组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工作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浑南区农村发展局

2017年6月25日